韶关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担保降费补助)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韶关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担保机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新增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

   担保机构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支持小微企业担保工作情况(文字材料)、担保机构2019年度审计报告、担保机构自身出具的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银行放款证明(如合同或银行确认证明等),申报项目承诺函。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于7月8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

 

附件1: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xls

附件2:承诺函.doc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伍雪雁,电话:8876667,邮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