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现有的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进行充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医药行业评委评审专家,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工作原则
征集工作遵循个人自愿、单位和地区择优推荐以及年龄、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优先推荐资历深、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丰富、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要求
(一)药学类: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
(二)中药学类: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
(三)制药技术类:制药相关专业。
(四)医疗器械类:医疗器械方面相关专业。
三、入库委员的条件要求
申请入库的委员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职称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职,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政策,能准确把握评审标准,使用科学的评价方法;
(四)从事本专业实际技术工作8年以上,受聘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职称3年以上。同时要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五)身体健康,男性一般要求在57周岁以下,女性一般要求52周岁以下。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评审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工作。
三、委员入库的程序
(一)入库委员候选人由工作单位推荐,并填写《韶关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后附入库委员候选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合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所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将入库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含电子版)及资格条件复印件报送至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二)入库委员候选人经市人社局遴选审核后录入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四、有关要求
评委会建设和推荐评委会入库工作是提升职称评审质量最重要的一环,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委库评委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转发通知,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单位。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入库推荐人员的思想品德、基本信息、业绩成果以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审核,认真推选,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本单位拟推荐人选。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入库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含电子版)及资格条件复印件报送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联系人:曾繁,联系电话:8488088
邮箱:sjgrsk802@163.com
邮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邮编:512099
附件:1.韶关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 委 库 入 库 人 员 推 荐 表.docx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