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有关县区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1〕4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韶关新区和有关县区工信局按照文件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名单详见附件2)。
二、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国家平台或基地的单位,请分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要求,填报相关推荐表、申请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光盘,于6月1日前报送至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 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9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萌,电话:887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