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韶关新区,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不可估量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为保护和发展我市老字号品牌,促进我市老字号改革创新,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第六批“广东老字号”,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历史较为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岭南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有一定的社会认知认同度,形成良好信誉的商号、商标或品牌。
(二)申报条件
1.商号、商标或品牌创立达50年以上(含50年)。
2.商号、商标或品牌发源于广东,具有岭南特色。
3.利用该商号、商标或品牌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累计时间超过30年。
4.商号在广东省内登记,相关商标已在境内注册。
5.商号、商标或品牌经营者或持有人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并仍在利用该商号、商标或品牌开展经营活动。
(三)评定程序
1.申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企业简介、传承历史(包括传承人情况)。
2.推荐:请各县(市、区)政府认真组织动员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提出推荐意见。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各县(市、区)政府开展组织申报工作,指导本行业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荐,积极申报,请有意申报的企业主动联系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3.评审:我局负责收集我市企业申报材料,递送至广东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并由该委员会组织评审,提出审核意见。评审采取“打分制”,即根据企业情况与申报条件的符合程度进行打分,当分值达标后可入围候选名单。
4.公示:有关评审结果将由广东省老字号工作委员会负责公示,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公布:拟认定为“广东老字号”的企业或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广东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公布,认定为“广东老字号”。
6.复核:申报企业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东老字号工作委员会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做出。
7.存档: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广东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
8.发证:对通过评审的“广东老字号”企业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报送材料
申报“广东老字号”的企业,应由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按以下清单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送我局:
1.“广东老字号”申报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须与商标注册人或被授权使用人一致);
3.获得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4.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承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6.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7.所申报品牌创立50年以上(含50年)的佐证材料(可以是地方志、历史档案、报纸、照片、旧的产品包装等等);
8.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方式
企业自行组织材料,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后,按上述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直接送至我局。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712室。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
(三)其他要求
广东老字号的认定是一项关系到贯彻实施地方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申报企业历史与荣誉的肯定,也关系到企业今后申报“中华老字号”。各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做到真实、有效、完整,杜绝弄虚作假。
(四)联系方式
1.韶关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建设科:0751-8876129
2.浈江区商务局办公室:0751-8235903
3.武江区商务局办公室:0751-6111993
4.曲江区商务局办公室:0751-6666329
5.乐昌市商务局办公室:0751-5554902
6.南雄市商务局办公室:0751-3822408
7.仁化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6352254
8.始兴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3334579
9.翁源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2815821
10.新丰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2282183
11.乳源县商务局办公室:0751-5383488
韶关市商务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