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1512号)要求,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韶关市2020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通过在线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按融资金额给予奖励。
二、支持主体
供应链核心企业。
三、奖励条件和额度
1.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3.按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企业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等)、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应收账款融资汇总表(数据提供至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五、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7月8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单位与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对接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附件1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2ca8770ba002000).doc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伍雪雁 电话:8876667 邮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