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及韶关市五部门联合印发《韶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韶经信〔2016〕85号)的要求,我市将开展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 号文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当前政策,2020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主要奖补2017年度完工并且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企业。   

   二、材料要求

   请一式两份提交2020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在推荐部门盖章)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核算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20年6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

 

附件1:2020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核算表.doc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技改科韩学光,电话:8883755,邮箱:sg88917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