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武江区住建局、浈江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2019]15号),为全面加强我市小额水利建设工程交易管理,简化交易程序、提高交易效率、规范交易行为,决定建立小额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可申请加入韶关市小额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
(一)在韶关市范围内注册、具有三级及以上水利施工资质;
(二)建造师数量须符合相应水利资质等级要求并全部在“三库一平台”进行登记;
(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少具备水利ABC证各一个;
(四)有《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第六条情形之一的施工企业不得入库。
二、入库方式
各县(市、区)水务局负责对辖区内申请入库的施工企业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入库条件的施工企业的有关资料向市水务局报备,市水务局将符合入库条件的施工企业名单报送市数据局,即完成入库。施工企业申请入库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备核,:
(一)营业执照;
(二)水利施工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三)符合相应水利资质等级的建造师资质证书;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三、交易方式
执行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2019〕15号).pdf。
请各单位将符合入库条件的施工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一份,于2020年2月21日前报备市水务局建设水保科。
韶关市水务局
2019年1月17日
(联系人:肖翰杰 联系电话:8775708 邮箱:sg87757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