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省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工作,我局制定完善了《2023年韶关市产业共建资金申报入库工作细则》,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库截止时间
2022年6月6日。
二、申报入库相关条件和程序
按照《2023年韶关市产业共建资金申报入库工作细则》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省产业园管委会要加强宣传发动,并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把关初审和推选上报等工作。
(二)推选上报文件(纸质版一式2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1张光盘),于截止日期前报送我局工业园区科。
附件:1.2023年韶关市产业共建资金申报入库工作细则.doc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李萌,电话:888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