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韶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及韶关市五部门联合印发《韶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韶经信〔2016〕85号)的要求,我市将开展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要求
根据省工信厅文件,2018年完成的项目不能再做完工评价后申报事后奖补资金,本次申报的为2016、2017年已完成且做了完工评价可以继续申请第二或第三年资金扶持的项目,因此本次只需提交资金核算表。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18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将辖区内企业的资金核算表上报我局,我局将在7月底前下达省级事后奖补资金。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技改科 韩学光,电话:8891700,邮箱:sg88917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