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1〕12号)要求,我局现将《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予以转发。请各申报企业将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市商务局808室),并将word版的企业资金申请报告发送至邮箱sgwjyjk@qq.com。上述资料请于4月19日前报送,逾期不受理,不予以补正材料。(联系人:林烨华/傅豪,电话:8895990/8873306)
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
韶关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