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15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仍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以及 2020 年新升规工业企业(计划2020年实现上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上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因商业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在2020年1月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在此时间段内产生的利息,以及在此期间新发生的贷款利息)。

   三、补助额度

   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终支持金额根据资金池和项目个数实际情况变化。

   四、申报材料

   1.2021年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情况表1-4;

   2.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简介、企业贷款用途说明、通过贷款贴息促使企业发展情况等);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2020年1-6月企业税务申报表;

   5.申报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贷款拨付有效证明;

   6.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企业贷款利息清单(如有银行利息流水可直接用打印银行流水)。

   7. 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需附2020年上规承诺声明。

   五、其他事项

   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而且企业贷款须用于企业生产发展。

   2.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必须承诺于2020年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如2020年底无实现上规将不做资金安排。

   3.各县(市区)工信局负责审查辖区内企业的申报资料,汇总后上报市工信局。

   4.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于7月1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市工信局将进行项目评审,根据企业项目入库情况安排2021年预算,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5.企业申报项目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正常的项目申报渠道是直接向工信部门申请。并且严禁任何企业与他人合作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将咨询服务费用与申报金额挂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收缴专项资金,并列入黑名单。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情况表1-4.xls

附件2:仍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xls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2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伍雪雁,电话:8876667邮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