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2020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在2018年9月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在此时间段内产生的利息,以及在此期间新发生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根据资金池和项目个数最终确定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12.8%,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请各工信部门将计划通知下达给各项目企业,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组织相关企业补交企业2019年审计报告(盖章复印件一份),于7月17日前将送至市中小企业局。
3.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安排计划.xls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6日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伍雪雁,电话:8876667,邮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