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粤办函〔2019〕10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工信信软〔2020〕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委字[2020]2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5G和数据中心融合创新应用,我局组织开展2020年5G和数据中心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入库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开展5G和数据中心融合应用示范项目。
方向一:支持省级5G+制造业融合项目,市级财政资金予以配套扶持。
方向二:支持我市有关行业开展5G和数据中心与智能制造、4K/8K超高清视频、AR/VR、智慧园区、智慧物流、人工智能、网络游戏、数字创意等领域试点示范项目。
二、支持对象
(一)依法在韶关市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企事业单位。
(二)企业近5年内未出现过财政资金方面的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三)申报支持开展5G和数据中心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应为2019年5月8日后实施的项目(粤办函〔2019〕108号发布之日后)。
三、支持方式
1、本专项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最终支持金额由我局根据资金池和项目个数具体确定。
2、针对方向一省级5G+制造业融合项目,市级财政在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按照10%进行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针对方向二有关行业开展的5G和数据中心试点示范项目,根据项目的示范意义和完成质量,对项目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多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投资资金包括企业在建设期内已投入的与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软件、工程建设等(不含土建)各类采购费用。
4、项目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要求。
5、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韶关市内。
2、本年度申报范围为2019年5月8日-2020年10月30日建设完成项目。
3、请各地、重点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有数字化变革、5G和数据中心融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示范项目入库申报,并于9月20日前将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申报资料(一式七份)上报我局,作为我市2020年度项目入库储备。我局将组织项目入库专家评审论证,形成书面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合规性审核和优先排序的依据,在我局网站公示。
4、项目建设完成后,承建单位将验收申请及资料(一式七份)加具当地工信部门意见后于10月20日前上报我局。我局将于11月5日前组织专家完成项目总体验收,对合格项目拨付奖补资金。
附件1:2020年韶关市5G和数据中心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doc
附件2:2020年韶关市5G和数据中心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入库验收申报资料.doc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万兴民、严鹏,888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