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的函》(粤建许函[2020]109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并按要求严格审核遴选,申请表(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版请于2021年元月8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加盖公章)申请表请在2021年元月10日前寄达我局建筑业市场科。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的函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元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