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字[2020]2号)和《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告》(韶工信规字〔2020〕2 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开展韶关市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认定基本条件要求。
(二)注册地在韶关市区域内,本次申报前已经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视为已经通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不需开展申报认定。
二、工作程序
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审查后确定认定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附件2)。
(二)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3)。
(三)承诺书(附件4)。
(四)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5)。
申报企业需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申报企业按申请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经辖区工信部门初审后,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6)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送交我局。
附件1: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告.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技改创新科 张帆 888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