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和各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制造业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成长型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提质增效,实施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制造业企业培育工程,我市印发出台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亿元制造业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1〕116号,后简称《实施细则》),遴选一批制造业企业,纳入亿元制造业企业培育库,通过对完成增长目标的入库企业进行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扶持培育。现根据《实施细则》,我局制定了《2021年亿元制造业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通知》,开展2021年亿元制造业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

   一、入库企业申请标准

   入库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及所属产业园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入库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亿元。

 

   3.具有良好发展基础,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和省产业导向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

   二、申报入库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2.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但不仅限企业简介、主营业务范围、生产经济情况、主要产品或技术、品牌建设、核心竞争能力等情况)。

   3.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亿元制造业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三、相关要求

   企业入库申报纸质资料一式五份,电子版发到8882351@163.com。企业入库申报资料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送至所在辖区工信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和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企业遴选标准,推荐本园区和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9月23前汇总形成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工信局。

 

附件1: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亿元制造业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亿元制造业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doc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伍雪雁,联系电话:8882351,邮箱:88823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