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和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开展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担保降费补助)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韶关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担保机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2019年新增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
担保机构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支持小微企业担保工作情况(文字材料)、担保机构自身出具的2019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19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担保合同、担保机构2018年度审计报告、申报项目承诺函。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于8月25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2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伍雪雁 电话:8876667 邮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