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要求,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韶关市2020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通过在线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按融资金额给予奖励。

  二、支持主体

  供应链核心企业。

  三、奖励条件

  (一)2018年1月1日前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没有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三)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四、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企业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等)、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应收账款融资汇总表(数据提供至2019年1月1日至7月31日的,并提供8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进行预估)、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五、奖励标准

按奖励主体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的1%给予奖励。

  六、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8月25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

  附表:1.应收账款融资汇总表

       2.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

       3.承诺函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2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伍雪雁 电话:8876667  邮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