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韶府〔2022〕20号)及《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的有关要求》(韶科〔2020〕20号),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在本市依法登记设立,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二)申报资格的确定原则

  同一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两个以上单位同时符合同一项目奖励申报条件的,原则上由批准发布文件或标准文本中起草单位排序靠前的单位申报,如排序靠前的单位书面声明放弃申报,可由后续单位顺延申报。

  参与国际标准起草的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标准文本“前言”中的起草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标准文本“前言”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或协助制定标准(需写明排序顺序号)”的证明。

  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已获标准奖励的,则不得以修订版本再次申报标准奖励。鼓励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围绕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择优对适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并已自我公开声明的团体标准予以支持。

  已通过评审确定列入当年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名单,如因年度财政资金额度不足未拨付奖励资金的,可顺延列至下一年度安排。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奖励范围及额度

  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每项奖励20万元。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为第1-3位的每项奖励10万元、排序为第4-10位的每项奖励7.5万元、排序为第11位以后的每项奖励5万元。

  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为第1-3位的每项奖励8万元、排序为第4-10位的每项奖励6万元、排序为第11位以后的每项奖励4万元。

  制定团体标准的,择优每项奖励5万元;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择优每项奖励3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申请表》(在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填报后下载);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与申报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等信息;

  5.受理、审查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实际应用等)。

  (二)根据申报项目还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结合本单位业务开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过程材料,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2.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申报:已正式发布实施的标准文本、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的相关材料,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自我声明公开和该标准被社会采用执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受理

  (一)企业通过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项目申报,按系统提示进行线上填写。开放申报时间为2024年512日至2024年630,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线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辖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截止时间:20246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辖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纸质版及企业通过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传资料的电子版内容需一致进行合格后202475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序装订)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评审及进行项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程序办理财政资金奖励拨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由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并按一项标准予以奖励(国际标准除外)。

  (二)项目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奖励:

  1.标准发布程序不规范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

  2.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市场监管局王静、0751-8128291;平台技术支持:0751—8176962。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2024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et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2.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标准化工作联系方式.doc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3.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项目操作手册.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