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倍增计划”企业管理标杆培训服务机构、相关企业:

经我局讨论通过,现将《韶关市2019年倍增计划优质企业管理标杆培训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技改创新科反映。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716

(联系科室:技改创新科,联系人:韩学光,联系电话:8891700

韶关市2019年倍增计划优质企业管理标杆培训工作指引

根据《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力度的实施细则〉等四项实施细则的通知》(韶工信201920 )中“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进行管理标杆培训计划试点的实施细则”,为推动我市管理标杆培训计划顺利实施和各通过遴选的培训机构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培训时间

各培训机构与市工信局签订培训协议后的20个工作日内应启动培训工作,每家企业培训时长为68个月,培训完成时间最迟不超过2020420日。

二、培训对象

标杆企业培训采取企业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由市工信局公开发布征集自愿参与培训的企业(企业必须是在倍增计划名单内)名单通知,由市工信局进行评选、公示后确定。

三、制定培训计划

各培训机构将与企业签订的培训协议及根据本指引制定的详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于培训启动前提交市工信局,并按协议和计划内容实施。

四、建立专家顾问团队

各培训机构应聘请管理相关资质的专家组成培训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是制造行业管理相关专业的海外专家,专家资质证明材料请在培训计划中体现。

五、培训内容及实现目标

可选择但不限于安全提升,品质提升,生产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和人员培养等内容。各培训机构要深入企业,每家企业找出至少一个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此为培训前期工作,列入培训计划内)和710个改善项目,确保帮助企业实现降本增效不低于100万元(以一年期为单位计算)。

每家企业培训费用不超过30万元,培训机构需列明培训费用的项目清单,清单作为培训方案、验收资料和企业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的附件。

六、集中培训要求

各培训机构应组织对企业员工的集中培训,每家企业参与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每次参加集中培训的企业不超过4家。

七、现场指导

各培训机构对每家企业的现场指导应在12天或以上,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1.5天。

八、建立培训档案

各培训机构要“一企一册”地为每家服务的企业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实施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签到表、照片、会议材料、会议纪要等。

九、培训监管

为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情况,各培训机构要将培训进展及相关佐证材料于每月5日前上报我局,我局将不定期对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进行抽查。

十、成果展示

我局拟在项目验收前组织一次成果展示,要求各培训机构将培训取得的成果公开,不局限展现形式,并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十一、考核与验收

1、中期考核

我局将在培训开始四个月后进行中期考核,对前期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验收

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组织验收,验收主要提供以下材料:

1)培训实施情况总结;

2服务顾问团队建立情况;

3)组织相关培训情况;

4)每家企业找出的关键问题并帮助解决的情况;

5)围绕关键问题提出7的个以上改善项目;

6)以一年为期计算,通过对企业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实现降本增效的情况(要有可行的计算过程);

7)“一企一册”的培训相关资料;

8)培训相关合同和票据;

9)验收过程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成果发布及评优

考核和验收情况将作为继续承接2020年标杆培训服务的依据。其余未尽事项,由市工信局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