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
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业务主管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现将2018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体系建设)49208.04万元下达给你厅,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最新资金使用计划,该项资金使用范围需用于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相关资金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
二、按照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精神,你厅在制定项目明细计划时,要符合省领导批准同意的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确定的用途范围和有关要求,不得留下“硬缺口”。如预算执行监管中发现问题的,将按规定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出现“硬缺口”的,由你厅落实主体责任,从未下达的资金(包括已确定分配方案未下达的),或已下达但沉淀未支出的资金中统筹解决,或列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解决。
三、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原则上应在30日内将项目明细计划报分管省领导审批,并报我厅备案。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