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韶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做好中央财政 2018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分配下达工作的通知》(粤财工函〔2018〕692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术函〔2018〕697号)的有关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审核的2017年数据,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