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韶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10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437号)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管理营销模式新颖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并同时开展市级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要求
(一)遴选范围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7〕10 号文所规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较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优先遴选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
1. 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
2. 企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
4. 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科技成果标准化程度高,具有发展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中小企业。
5. 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 A 级以上。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二)申报省高成长企业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依法在韶关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是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的重点骨干企业。
3.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4.近两年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5.企业上年末的总资产: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 万元以上。
6.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 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8.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 20%以上。
(三)推荐程序和推荐材料
1.推荐程序。申报高成长中小企业,采取申报企业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
2.推荐材料。
(1)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
(5)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级R&D 机构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的 ISO9000 族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证等。
(四)有关要求
1.请加强调查研究,按照粤经信规字〔2017〕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2.请将推荐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3月27日前报我局。
二、市级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申报要求
(一)遴选范围
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较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微企业。优先选择拟上市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
(二)申报市级高成长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在韶关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4.近两年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
5.企业上年末的总资产须达1000 万元以上。
6.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须达1000万元以上。
7.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 10%以上。
(三)优先考虑条件
1.已获得2017、2018年省级高成长企业认定的企业,申报2019年省级高成长企业获省认定的,及申报2019年省级高成长企业未获省认定但达到市级申报报要求的企业。该类企业无需重复提交申报资料。
2.拟上市企业。须具备筹备国内外上市的条件,并具有切实可行的上市工作方案。
3.“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须具有“战略专一化、研发制造精品化、产品服务特色化、经营业态新型化”等鲜明特征,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
4.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有研发投入,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或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
(四)推荐程序和推荐材料
1.推荐程序。申报市级高成长中小企业,采取申报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
2.推荐材料。
(1)2019年韶关市高成长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
(2)韶关市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韶关市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级R&D 机构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的 ISO9000 族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获奖证书;企业上市工作方案、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证等。
(五)有关要求
请将推荐2019年韶关市高成长中小企业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3月27日前报我局。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日
(联系人:伍雪雁,联系电话:8876667,邮箱:sg8876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