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军粮供应中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广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储备成品粮油储藏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粤粮仓〔2023〕5号)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 广东省政府储备成品粮油储藏技术指引(试行)
附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储备成品粮油储藏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