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为什么要组建韶关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答:鼓励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推进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重要举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目标搭建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是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加大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载体和重要抓手。企业可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集聚研发人才、配置研发设备,开展企业自立项目研究,深度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对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争取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突破制约企业或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同时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为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可以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是哪些?

  答:在韶关市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在韶关市的非独立法人机构。鼓励企业及社会资本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市工程中心。

  对于企业,原则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只有上年度主营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才能申报(为鼓励农业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农业企业主要收入可适当降低如年主营收入1800万元)。

  三、一个单位可以申报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数量是多少个?

  答:中小企业(主营收入2亿元以内)原则上只能申报 1个市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高校和省一流高职院校已建工程中心未超过4个的,每院系可申报1-2个(单个分院系建设工程中心达到2个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市县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不再受理单独申报。

  四、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哪些条件?

   (一)主营收入:依托企业的主要产品及其生产工艺、设备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 1800万元)。

  (二)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必须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2年内至少有一项相关领域的产学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金额不少于10万元。

  (三)研发人员、场地、研发设备:具备研究必需的机构、人员、场地以及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仪器设备。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 200万元,研究人员应不少于8人,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 30 %。

  (四)研发经费:上年度投入的研发经费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4%,或不少于100万元。

  (五)前期研发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在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指专利(不含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注册 商标等,获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的视同2 件自主知识产权。

  (六)产学研合作及项目:依托单位在与工程中心研究方向紧密相连的领域开展技术研究,近三年有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协议),承担县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1项或企业自主立项的技术创新项目至少2项。

  (七)管理及激励制度:具有良好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具有健全的工程中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项目管理等规章制度,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或奖励制度。

  五、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二)《组建韶关市 XXX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企业经营情况基本信息,主要指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农业企业还需提供属于农业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研发费用投入证明材料,一般可以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披露,也可以通过企业向税局申报的研发转账或单独的研发专项审计报告体现。

  (五)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可以为研发设备购置发票或专审报告。

  (六)研发人员证明材料,含研发人员学历及职称,社保,个税凭证等。

  (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八)产学研合作协议或其他产学研项目材料。

  (九)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证明。

  (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科技成果与项目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等规章制度。

  (十一)依托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企业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一)企业申报。市工程中心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sg.gov.cn)“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详情参考系统操作手册。

  (二)县(市、区)科技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县(市、区)科技部门在“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进行复审。

  (三)形式复审。市科技部门在“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复审,并提醒形式复审通过的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四)专家评审。市科技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部门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在局网站公示。

  (五)认定。市科技局对通过公示的发布认定通知。

  七、企业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时间是怎样呢?

  答:常年申报。市科技局每年会发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通知(每年的申报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具体以每年的通知要求为主),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组建条件的单位发布认定文件。建议企业应尽早申报,因为在每年十一月底后申报的有可能在下一年度专家评审、认定。

  八、对企业认定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哪些奖励措施?

  答:按照《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韶科〔2021〕7 号),对依托我市企业组建并获得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由固定奖补与财政贡献增量奖补两部分组成。

  (一)固定奖补:通过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固定额度奖补。

  (二)财政贡献增量奖补:根据企业通过认定年度对比上年度的韶关地方留成数据增量部分计算,封顶额度为5万元。此部分奖补资金由韶关新区、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其中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在市本级的由市财政承担。

  对高校、省市科研机构市级工程中心的奖补由市财政承担。

  九、企业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补资金什么时间发放?

  答:当年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在下一年奖补。年市科技局一般会在每年年初对前一年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放奖补资金。

  十、是不是所有被认定成功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都有奖补资金?

  答:不是。市科技局在发放奖补资金前,会对拟奖补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是否有严重失信行为受到惩戒及整改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发生过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整改情况;是否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整改情况;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整改情况;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整改情况等情况进行调查。市科技局仅对无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或在奖补之前已完成整改的企业发放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