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装函〔2018〕113号,详见附件1),为做好我省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区域内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下称“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并申报国家保费补贴资金,进一步推进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

  二、要明确申报项目投保时间和要求。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符合指导目录2016年版及2017年版(2016年版已下发,2017年版详见附件2)的项目,申请2018年国家保费补贴资金。符合指导目录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集中申请补贴,同类装备产品集中申报。续保项目应保持连续投保,如不连续则按新投保审核。制造企业、保险机构和装备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三、要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核实和汇总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核实,并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核实意见、本地区项目汇总表和企业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另附电子版,详见附件1后表格)提交我委(产业发展处),以便及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詹欣程、李怀政, 020-83133218、83133280,邮箱:shezhun@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