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消费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汽车在消费市场的“顶梁柱”作用,我市计划开展2023年汽车促消费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现组织全市汽车经销企业报名参加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与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或临近上限企业,能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向参与活动消费者提供符合补助标准的国六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新车(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二)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报名表、承诺书。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一)企业报名:自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于2023年11月6日前向属地商务局报名,并提交承诺书及报名表(详见附件1、2)。

  (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商务局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活动企业名单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韶关市商务局(格式见附件3)。

  (三)名单发布:韶关市商务局汇总活动企业名单,进行二次审核后,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企业报名表及承诺书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打印,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属地商务局。材料一式2份,一份由属地商务局留存,一份报韶关市商务局。

  (二)企业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自愿参与活动的企业应认真阅读《参加韶关市2023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承诺书》,确保知晓活动期间企业职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二)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广泛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汽贸企业积极参与,并按照要求做好企业审核推荐。


  附件:1.韶关市2023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承诺书  

                2.参加韶关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报名表  

                3.县(市、区)商务局推荐表



韶关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场管理科丘俊军,888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