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商务局,各相关外贸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要求,现印发我市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申报指南,并就做好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辖区企业组织申报工作
请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商务局高度重视,做好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收集项目申报资料。
二、做好辖区申报项目资料初审工作
请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商务局按照本指南明确的支持内容、支持对象、标准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初审情况及项目明细表、申报材料纸质件汇总报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市商务局718室),同时将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内容一致的、已盖章扫描的电子版(每个项目的所有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通过粤政易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
三、其它要求
请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商务局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此项工作,于1月12日前将负责人和经办人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市商务局外贸科。
附件:1.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1月9日
(联系人:对外贸易科廖礼超、赖晶石,电话:8888502,8883731邮箱:sgwjmf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