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我局起草了《韶关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文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我局已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后收到建议或意见反馈共计1条。
该建议为:“考虑大幅提高财政支持力度的计算比例,例如由1%增加到5%以上,增加对外资企业在韶关投资的吸引力”。我局未采纳该建议,理由为:根据我市的财税体制及经济和财政状况,结合市财政局的建议,将财政奖励计算比例定为1%较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
特此公示。
韶关市商务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