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潘志会投诉你单位未为其在你单位工作期间设立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本机关依照法定流程,于2026年4月28日在你单位门口以张贴方式对你单位发出《撤销决定书》(韶市建公积金撤字〔2026〕第001号)和重新制作的《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书》(韶市建强告字〔2026〕第083号)。因你单位负责人对我局相关执法文书送达工作持回避抗拒态度,现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决定书》(韶市建公积金撤字〔2026〕第001号)和《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书》(韶市建强告字〔2026〕第083号)共两份文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撤销决定书》(韶市建公积金撤字〔2026〕第001号)
2. 《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书》(韶市建强告字〔2026〕第083号)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