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力度和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拟将我委“广东经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网站等运维工作委托社会机构完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经信”微信公众号和网站运维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广东经信”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
包括:一是做好“经信动态”栏目维护建设,对省市经信部门重大动态新闻、法规政策、行业前沿动态等信息及时采编、美工、设计和发布。二是做好“阳光政务”栏目维护建设,及时向企业和公众做好政策解读、公众互动、咨询投诉、结果公示等事项服务。三是做好“数据公开”栏目维护建设,及时发布PMI月报、各类名单名录数据。此外,根据委重点工作,不定期推出专题解读,及时回应公众需求,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
(二)委政务网站维护工作。
包括: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及2018年全省政府网站考评指标要求,一是开展网站栏目优化,进一步对网站信息进行整改、调整,补充相关内容,完成网站页面和栏目的改造;二是做好公众互动工作,及时整理公众留言咨询,做好公众回复;三是开展网站日常检查,对链接可用性、服务可用性全面排查纠错;四是落实网络安全要求,实施网站防篡改、防攻击、防木马、防病毒等安全防护。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充分了解项目要求,并提交系统运维方案。
(三)熟悉经信系统业务。
(四)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二)运维方案及费用报价,费用总计不超过64.8万元。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单位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7日下午17:30。
报名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电话:020-83134496,传真:020-83133400,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1007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