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梁荔华运输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203MA560FMP7G):

  你单位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粤H9736挂车辆的行为,于2023年11月04日09时45分在肇庆市端州区睦岗三榕市际治安卡点被本机关依法查处。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已于2023年11月23日依法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粤肇交违通〔2023〕01016号),拟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粤肇交违通〔2023〕01016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文昌四街2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审理科,电话:0758-2626533),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上述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