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5250)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的通知》(韶府办〔201683号)及《韶关市房产交易中心2024年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定,叶纬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拟同意聘用为我中心兼职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公示期间向韶关市房产交易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826日至2024830

  联系电话:0751-8884825(办公室)



韶关市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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