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2023年8月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gswdzsw@163.com,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8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814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需按《申报指南》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为文件名。

  三、本次申报入库项目仅作储备使用,最终资金安排以省商务厅下达通知为准。

  四、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韶关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邓扬亮,联系电话:888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