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附:1.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5 年)文本.pdf

     2.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5 年)图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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