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贷复〔2018〕16号
中山市金融局:
《关于中山市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试点资格的请示》(中金〔2018〕57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山市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注销试点资格,公司名称不再使用“小额贷款”字样,经营范围删除“办理各项小额贷款”。请你局按照《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粤金贷监〔2016〕1号)等有关规定,指导监督中山市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开展注销工作,切实防范有关风险,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省金融办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