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各县(市、区)商务部门:
为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向好,我市计划于7月中上旬向全市商超、家电手机、连锁药店、家居建材、油品、餐饮、酒店、民宿、景区景点等行业领域投放惠民消费券。根据活动安排,现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辖区重点商超、家电手机、连锁药店、家居建材、油品等行业企业报名参与,并做好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与条件
参与活动企业为商超、家电手机、连锁药店、家居建材、油品等零售行业企业(门店),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与活动企业应为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二)参与活动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报名表、承诺书。
(三)参与活动企业应支持受理“云闪付”App支付(有企业银联商户号)。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一)企业报名:自愿参与活动的企业应于2020年6月28日前向属地商务部门报名,并提交承诺书及报名表(详见附件1)。
(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活动企业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
(三)名单公示:市商务局根据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意见初步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名单发布:市商务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参与活动企业最终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名材料要求
(一)企业报名表及承诺书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打印,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属地商务部门。材料一式2份,一份由属地商务部门留存,一份报市商务局。
(二)企业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自愿参与活动的企业应认真阅读《韶关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确保知晓活动期间企业职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自愿参与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如暂无“云闪付”App支付方式(无企业银联商户号),请在报名表中备注清楚,届时主办方将协调中国银联组织安装。
(三)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广泛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并按照要求做好企业审核推荐。
(四)已参加第一期消费券活动的商超企业(详见附件2)自动纳入惠民消费券活动名单,无需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韶关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
韶关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