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韶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于近日发布,通过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挥资金杠杆作用,解决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办法》指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采用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以获得银行授信资金的融资模式。目前我市风险补偿资金总额暂定为800万元,存续期为3年,原则上由省、市财政资金按1:1比例共同出资组成。
根据《办法》,风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在我市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我市为主要纳税地,持续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运用自主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的科技型企业。具体适用对象限定要求为,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1个风险补偿项目,每个风险补偿项目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得高于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50%。对于组合类贷款,知识产权评估价值不得低于所有抵(质)押物评估价值总和的50%。项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风险补偿项目发生逾期的,将由风险补偿资金与合作银行按1∶1比例承担本金损失。由合作银行负责按照融资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偿,并全额承担利息损失和追偿费用。风险补偿项目发生不良运行情况后,合作银行可按合作协议约定向资金管理人申请项目损失补偿。(转载韶关日报 侯海霞 陈惠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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