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中华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3〕42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中华老字号基本要求

  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三)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中华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二)依法拥有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三)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四)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五)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六)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七)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组织企业申报。各地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填写《“中华老字号”申报书》(附件2),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向我局申报。

  (二)加强部门配合。请市直有关部门梳理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企业积极向当地商务部门申报。

  (三)择优审核推荐。申报企业按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附件3)完成自评,各地商务局要认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出得分不低于70分的企业,于2023年5月9日前(逾期不受理),将正式推荐函、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送我局(韶关市人民政府712室,市场规划与建设科8876129)。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商务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工作推进合力,深入挖掘符合中华老字号申报条件的企业。

  (二)严格纪律。各地商务局要充分认识中华老字号申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对参评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依法合规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把关。对于提交虚假情况的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并不予参评下一批中华老字号;对于各地商务局不履行督促、指导、审核责任造成企业参评资料不完整、严重失实失真等影响申报工作的,取消申报中华老字号和广东老字号资格。

  (三)强化服务。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申报无任何官方指定中介机构,建议企业自行申报。各地商务局要认真对每家企业的情况进行摸查核查,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范本、表格和工作指南可通过管理系统(https://zhlzh.mofcom.gov.cn)下载。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中华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中华老字号"申报书  

3.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  

4.商务部门推荐函模板及推荐名单汇总表



韶关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市场规划与建设科 郑湘琳,电话:887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