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人社许〔2026〕3号


  申请人:韶关市南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178号南枫碧水花城6栋首层

  法定代表人:段玉芬

  你公司提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0000230018)。

  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请你公司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