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的引进百名紧缺适用人才(产业领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引进百名紧缺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韶人才办〔2016〕3号)要求,请各用人单位对照《2017—2018年韶关市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的人才需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按程序及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并依法纳税,创办时间2年以上,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成长性,规模以上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含高企培育入库企业)。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二)对象。企业申报并列入《人才导向目录》人才。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2016年1月1日以后引进;

     (二)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韶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全职在韶关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合订为一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3年财务年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则提交所有财务年报表或审计报告)等。申报企业对申报人填写的申报书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提出推荐意见,并对申报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二)属地科技部门审查。申报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由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于6月22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新华北路32号二楼)。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再退回修改,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严格把关。

  (三)组织审定。市科技局会同市经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入选人员建议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四、相关待遇

  “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等相同层次人才,连续2年给予每人每月1万元的市政府津贴,落户的同时给予安家费100万元。其他层次人才连续2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市政府津贴,市政府津贴分年度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其他优惠政策请登录韶关市科技局网站查询《关于印发〈韶关市引进百名紧缺适用人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韶人才办〔2016〕3号)。

  五、有关要求

  申报书及证明材料附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到市科技局,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相关责任由申报人及其申报企业自行承担。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相应损失,申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冉冉,李培元。

  联系电话:8778329,13420528751(龙),13380722306(李)

  相关表格可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http://www.sgkj.gov.cn/)

  附件:1.2017—2018年韶关市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

           2.韶关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产业发展类)申报书

           3.韶关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汇总表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