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韶关市高质量招商引资工作,营造全民招商引资的工作氛围,鼓励引荐更多优质企业投资韶关我局起草了《韶关市鼓励全民参与高质量招商引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文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我局已于2019111日开始至20191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后收到建议或意见反馈共计1条。

该建议为:“第七条中的该项目建成投产后12个月内,对地方财政有贡献的,一次性奖励项目引荐人5万元。这条对地方财政有贡献的上限金额不明确,建议写清楚。”我局经过研究,对该条建议给予采纳,对上限金额进行明确,将该条修改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12个月内,对地方财政有贡献但贡献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项目引荐人5万元”。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韶关市商务局

   201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