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有关县(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2号)要求,现将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尽早将资金拨付至企业,资金拨付的相关凭证请于5月6日前报送我局。
二、要切实加大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指导督促资金下达企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定和会计核算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
三、要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附件 2、附件3),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计划.xlsx
附件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区域任务清单.xls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曾茂文,联系电话:888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