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才公寓分配办法》(韶人社规〔2019〕3 号)有效期已届满,经研究决定,自公告发布日起,全面停止受理沙洲尾人才公寓新入住申请,并将该公寓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管理。原政策有效期内已签约入住的人才,租赁合同及权益不受影响,按原协议执行。

  咨询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751—8520503;市人才服务局  0751—8627189。

  特此公告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