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0〕18 号)要求,我局现将《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各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3月20日前,把纸质版申报材料及原件(现场核对)报送至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市商务局808室),逾期不受理,不予补正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急,材料要求严格,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好原件及相应数量的复印件,并于2020年3月20日前提交申请。因申报材料真实性问题或申报材料未按《申报指南》规定准备,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 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韶关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林烨华、陈秋婷,电话:8895990、8873306,邮箱:sgwjyjk@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