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韶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市政府《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韶府〔2019〕2号),现就2018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奖补对象
2018 年度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见附件1)。
(二)资金用途
对2018年度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企业获得奖励资金应当用于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
3.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3)
三、有关要求
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文版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4月26日前汇总报送市工信局。
附件:1.2018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名单
2.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表(省级、市级)
3.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汇总表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