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工作的管理,切实规范评审行为,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韶工信〔2019〕48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拟建立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现将评审专家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