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现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纠纷投诉受理方式予以公布,主要受理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农业保险纠纷投诉事项。
一、受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涉及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林险)纠纷相关问题。
二、受理方式
投诉人可通过电话方式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反应。反映问题时需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印章。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受理电话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