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葛文亮

  本院受理的杨嘉琪诉武江区聚天秦台球室与你方劳动争议案件,因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方相关文书,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

  本案定于2026年3月5日早上9时30分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 号武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层103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