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力度的实施细则》《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加大智能制造扶持力度的实施细则》《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推动试点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进行管理标杆培训计划试点的实施细则》等四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反映(联系电话:8891700)。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13日